10月份广州市化妆品企业飞行检查突出问题

2018年10月17日起,广州市食药监局陆续发布了广州市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这是继广州市是要监局继2017年11月17日以后,第一次大力度执法。截止2018年10月31日止,广州市食药监局共发布16期飞行检查情况通报,10月份总共检查28家化妆品企业,责令改正28宗,停产整顿28宗,只有一家企业现已恢复生产。

飞行检查突出问题

一,质量负责人

飞行检查的28家企业,19家企业质量负责人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中,第4条质量负责人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缺陷。主要问题有:

1, 10家企业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能力不足;

2, 13家企业对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供应商评估、不合格品的管理,车间环境监控、生产用水检验,车间微生物检验、生产用水检验,物料放行,产品放行等项目审核能力不足;

3, 6家企业质量负责人不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能力或者对多项管理制度及车间环境监控要求不熟悉。

4, 6家企业质量负责人未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或者企业未能保证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的良好运行。

二,质量检验人员

飞行检查的28家企业,19家企业质量检验人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中,第6条质量检验员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缺陷。主要问题有:

1, 13家企业质量检验员不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比如微生物检验、车间环境监控、生产用水检验等其中1家企业检验员未经培训上岗。

2, 6家企业对出厂检验项目不熟悉,其中1家企业对企业标准和判定标准不熟悉。

3, 1家企业检验员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三,其他严重缺陷

其他严重缺陷:17家企业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中,第9条人员卫生相关规定,未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明或者健康档案 ;另外突出的严重缺陷有,生产及实验室仪器的校验,生产车间之间的流通,监控记录,物料,产品的存放和放行,及不合格品的管理等。

Tagged .